1. 每學期舉辦一次
檢定考試累計通過 5 題 (進階至少兩題)(含)以上為通過檢定。通過檢定之學生,頒發合格證書以資鼓勵。

2. 經105年2月24日系務會議決議
報名程式能力檢定考試者,無故缺考,則扣考下一次檢定考試。

程式能力檢定實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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