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科技應用系 業界實習
學生自行尋找機構流程表

實施流程

01

學生自行尋找實習機構

學生可根據自身職涯規劃,自行尋找相關實習機構並提出申請。

📄 備妥文件:機構基本資料表

02

提交機構基本資料表給輔導老師審核

學生應先備妥機構基本資料表,並提交予輔導老師審核。經輔導老師確認資料內容無誤後,請輔導老師協助簽核機構評估表。輔導老師可由學生自行洽詢並邀請擔任。

03

繳交機構基本資料表及機構評估表至系辦公室

學生應備妥機構基本資料表及機構評估表,並繳交至系辦公室。後續將提送系實習委員會進行審核,審核結果將另行公告,以確認是否通過實習機構資格審查。

04

繳交五項實習申請資料至系辦公室

須於115.10.08~115.10.16期間內繳交下列五項實習申請資料至系辦公室,逾期恕不受理:
1.校外實習申請表:如擁有以下相關證明文件敬請附上,若無則不需提供:英文能力檢定通過證明、程式能力鑑定通過證明、跨領域學程通過證明
2.住宿環境自我評估表
3.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
4.學生申請校外實習簡歷表:需黏貼個人照片(1吋或2吋皆可)。
5.學生歷年成績單:須繳交加蓋學校戳印之正本。可至總務處課務組前之自助服務機臺繳費後列印。

⚠️ 注意事項

  • 實習總時數: 需累計計滿 14 週,共 560 小時。
  • 休假規範: 實習時數不包含春節假期、和平紀念日補假以及清明節連假。
  • 學生自行尋找機構時段: 115/07/01~115/09/25
  • 學生繳交實習資料期限: 115/10/08~115/10/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