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科技應用系 Department of Intelligent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
主 旨: 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事宜一案。
說 明: 一、 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2年8月31日氣象字第1125021718號函辦理。 二、 貴校設施如有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需求者,請於112年10月20日前,檢附相關資料提送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公告事宜。 三、 隨函檢附民用航空局函文及遙控無人機區域提報表(如附件)1份。 遙控無人機區域提報表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